去年近11万家庭违规住保障房 5万户已被取消资格 "审计署披露“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”,10.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3.89万套、领取补贴1.53亿元。而被挪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.99亿元,已追回40.63亿元。
据了解,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,审计署对31个省(区、市)、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(包括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)的投资、建设、分配、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,延伸调查2.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、1.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.85万户家庭。
审计署表示,从审计的总体情况看,各地总体情况较好,但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、挪用专项资金、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四大方面的问题。审计部门已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,涉案金额2487.17万元,涉案人员55人。
审计发现,去年有10.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,因提供不实资料、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,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.89万套、领取租赁补贴1.53亿元,另有1.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,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.55万元。
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分析说,以上情况存在两个原因:一是家庭主观上骗租骗保,另一原因是政府能提供足够房源,但没那么多人申请,于是放宽条件,“就如近期报道的,一些保障房因建设偏远,导致空置的状态,这就是因为做计划时摸底没有摸好,纯粹为了开工数量而开工。”
对于解决骗保骗租的办法,楼建波称,不同的部门如住房、车管、社保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应该信息共享。审查保障房资格时,审收入、资产、住房面积,如果没有银行联网,收入就很难查,而资产核查更难,比如在证券市场有没有投资,银行有没有理财产品等。
“对于核查出来违规的家庭,查出来就重罚,列入诚信档案,将来申请信用卡等就当做不诚信的依据。”楼建波说,为了避免申请家庭骗到有产权的保障房,还可以让进入保障房系统的家庭先租公租房,住几年证明家庭条件确实符合其他类型保障房条件的,再给配售。
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.83万套,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、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、转借出租等。
对此,楼建波说,企业肯定不对,但政府监管也明显出现了问题。楼建波介绍,建保障房所称的代建企业,一种是纯粹的代建,政府出钱,企业代建。但现在的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开发建设,整个过程的费用还是企业自己出,限价房更是,“但有的房子建好了空着,没有及时分配,就意味着企业收不回自己的投入,于是就有企业卖掉。”另一种情况是,有人排着队等保障房,企业就给卖掉了,这种企业最应该受谴责。“但这两种情况,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是做不成的,因为即使是保障房的交易,也要在政府部门备案,要在政府部门办理权属登记,政府不给办,企业就卖不了。”
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.99亿元,用于归还贷款、对外投资、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。
关于这一问题,楼建波表示,开发企业和单位都有责任,但银行也没做好资金监管,政府部门也没做好监管,二者同样难辞其咎。“而如果企业为了完成这个保障房项目的征地拆迁而挪用资金,那说明可能政府给的拆迁资金不足,这也是一个问题。”楼建波说。
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.16亩,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.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。
楼建波说,未办理用地许可与政府的“军令”要求也有关,因为住建部要求很多地方政府限期开工一定数量的保障房,而征收拆迁确实很难。
关于商业开发,楼建波建议,对很多保障房项目来讲,必要的商业配套必须有,如香港既负责公屋、租屋开发,同时负责商业配套开发。政府免费给土地,而开发资金是从商业配套里来的。“希望将来做规划的时候,项目立项的时候,把商业配套和保障房放到一起,给企业一定的空间。当然,一旦规定了,如果企业越雷池了,就要重罚。”楼建波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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